摘要:编者按:丝绸之路经济带是世界上最长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大走廊,也是连接亚欧大陆的重要纽带,发展绿色金融对于沿线国家突破资源环境约束,实现互利共赢
编者按:丝绸之路经济带是世界上最长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大走廊,也是连接亚欧大陆的重要纽带,发展绿色金融对于沿线国家突破资源环境约束,实现互利共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绿色金融:促进经济绿色转型
何为绿色金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安国俊这样阐释: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贷款、私募投资、债券和股票发行、保险等金融服务将社会资金引导到环保、节能、清洁能源和交通等绿色产业的一系列政策、制度安排。
安国俊坦言,当前,全球可持续发展已经进入了以绿色经济为主驱动力的新阶段。美国的“绿色新政”、日本的“绿色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德国的“绿色经济”研究等表明,经济的“绿色化”已经成为增长的新引擎,这已经成为世界的共识。
那么,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血液,对于推动经济“绿色化”转型可以发挥不可估量的杠杆作用。“在前不久闭幕的G20领导人杭州峰会上,各国领导人就发展绿色金融达成广泛共识,强调为支持环境可持续前提下的全球发展,有必要扩大绿色投融资。”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说。
其实,在发达国家和地区,与绿色金融相关的制度安排和绿色金融产品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程。据安国俊介绍,自2007年第一只绿色债券发行以来,截至2015年9月底,全球共发行了497只绿色债券。
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中国也日益展现出自己的作为。陈雨露介绍,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绿色金融的发展,中国是全球仅有的三个建立了绿色信贷指标体系的经济体之一,也是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
“中国也在发展绿色信贷计划,中国的信贷10%是绿色的。从统计数据看,中国、孟加拉在绿色信贷方面都走在前面。”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说。
“仅今年,我们就发行了120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债券,占全球的45%。”马骏说。在中国的倡议下,绿色金融今年首次被纳入G20峰会议程,并形成了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
“一带一路”:更需绿色金融支撑
作为中国提出的重大倡议,“一带一路”的推进将对沿线各国人民的生活带来深远影响。通过绿色金融撬动沿线国家经济绿色化转型已迫在眉睫,正如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所长周月秋所言,在推进“一带一路”中,确实应该高度重视环境和社会风险。
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泽军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是新型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其工业化、城市化正在加速发展,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不少国家的经济高度依赖能源矿产等资源行业,从而也面临着如何把握好发展与生态、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平衡问题。
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整个生态是非常脆弱的。人口占到世界人口70%,面积却只有全球的40%;水的储藏量只占到世界的30%,但开采量达到世界的60%。高度密集的人口聚集区里,承担了非常大的生态压力。
“在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过程中,沿线国家和地区实际上对于是不是会随之带来新的环境污染是有顾虑和担忧的。”周月秋说,“如果我们还是沿用传统的投资、融资的管理模式和体制,很难消除这样的顾虑。”
周月秋认为,在实施“一带一路”倡议中,中国的企业“走出去的经验”并不多,如果我们不是特别小心,就有可能触犯东道国的环保法规,导致一些项目不能通过审核,甚至造成项目终止。这无论对投资方、引入方、使用方,还是对金融机构都是损失。所以,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
“推动绿色金融是一个紧迫的任务,通过它可以应对环境挑战,优化环境,这对全世界都至关重要。”亚洲开发银行中国区经济部有关负责人说。
加强合作:共促绿色金融发展
2016年,中国银监会牵头搭建了绿色信贷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成立了新兴市场绿色信贷跨国工作组。这个工作组包括12个国家的银行业监管机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蒙古、孟加拉、老挝、泰国、越南都参与其中。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金融该如何发展?陈雨露说,中国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一道积极推广绿色金融领域的实践经验,促进绿色金融体系能力建设。中国也将进一步提高对外投资的绿色水平,也欢迎国际投资者投资中国的绿色项目,分享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成果。
“从全球范围看,绿色金融仍处于金融领域的边缘地带,各国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战略规划不完善,法律体系不健全等问题,难以满足绿色经济发展的需要。”周民源建议,“我们应加强顶层设计,将绿色金融上升为国家战略,科学制定绿色金融发展战略规划。”
周民源建议,沿线各国政府部门应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环境污染者应承担的责任,并及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环保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和企业节能环保信息,开展节能环保认证,切实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效率。
周民源说,沿线各国应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监管指标体系,通过赏罚分明的监管政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相关绿色信贷政策。
“沿线各国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金融创新,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周民源说,“沿线各国金融监管部门应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深根于绿色经济之中,了解绿色经济的运营方式和融资需求,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和风险偏好,制定和实施绿色金融战略,完善绿色信贷制度,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手段,融资与融智相结合,帮助尚处于起步阶段的绿色经济培育商业模式,与绿色经济共同成长。”
银监会已经与“一带一路”沿线将近20个国家签署了《监管合作备忘录》。对此,周民源建议,沿线各国应建立有效的双边或多边监管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力度,完善机制,提高覆盖面。沿线各国应该加强日常跨境监管沟通协调,协助解决双方银行业机构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中遇到的政策障碍。
(本文作者介绍:马骏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理事;安国俊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原文刊于2016年10月7日《新疆日报》。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 ;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