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更多西安建设行业资讯请登录造价通平台) 日前,西安市住建局发布《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2025年达到30%以上; ■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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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西安市住建局发布《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2025年达到30%以上;
■主要工作目标
1.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2023年达到80%,2024年达到90%,2025年达到100%;
2.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2025年达到30%以上;
3.超低能耗建筑,2025年达到60万平方米以上。
■具体任务要求
(一)绿色建筑。
1.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并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等级进行设计、建设。
2.采用全装修且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新建居住建筑,应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等级。
3.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满足社会公众公共需要的公益性建筑,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公共建筑至少达到一星级。其中,城六区、开发区内的项目至少达到二星级。
超高层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进行设计、建设。
(二)超低能耗建筑。加快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到2025年,建设超低能耗建筑项目:
1. 高新区不低于20万平方米;西咸新区、国际港务区各不低于10万平方米;
2. 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各不低于5万平方米;其他区县结合当地发展实际,探索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
(三)绿色生态居住小区。持续推进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到2025年,建设绿色生态居住小区项目:
1. 西咸新区、高新区各不少于5个;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各不少于2个;
2. 鼓励其他区县探索建设绿色生态居住小区。
(四)绿色生态城区。开展绿色生态城区试点,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生态区列入西安市创建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到2025年,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生态区各创建绿色生态城区项目1个。绿色生态城区内建筑至少达到一星级,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等级。
(五)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应用其他可再生能源。
城镇12层及以下的新建居住建筑、有热水供应需求的公共建筑应当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或采用其他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支持新建工业园区,学校、医院、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应用建筑光伏一体化。
重点支持在热电联产覆盖不到的区域优先发展地热能供热,具备条件的新建居住建筑及办公、教学、医院、宾馆、写字楼、便民中心等公共建筑全面推广中深层地热能、地源热泵等技术。
(六)能源监管体系建设。推进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建立健全能源监管体系建设机制。
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及维护,制定公共建筑用能限额标准,将重点用能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纳入能耗监测平台,并按要求开展能效公示。
长安区、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开展能源审计试点工作。2025年前,上述每个试点区每年实施政府办公建筑或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不低于10栋。
强化建筑运行阶段能效管理,引导鼓励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利用市政中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方式,促进建筑节水利用;鼓励对新建居住建筑的公共区域用能进行监测和管理。
(七)绿色农房建设。筹划绿色农房设计规范编制工作,引导和规范绿色农房建设、提高农房建筑质量、延长农房使用寿命、改善农房居住功能、提升农村居住品质。在临潼区、长安区等涉农区县开展绿色农房建设项目试点工作,打造安全实用、节能环保、经济美观、健康舒适的绿色农房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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