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抓住日常工作不放松,优化采购流程。按照深化“放管服”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精减
一、抓住日常工作不放松,优化采购流程。按照深化“放管服”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精减审批材料,确保采购人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次办好”,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效能。实现采购管理环环相扣、采购程序明确规范、采购信息公开透明、采购记录详细可查、采购效率明显提升、采购活动全程监督的效果,是应对形势发展、解决问题矛盾的有效途径。
二、抓住监管力度不放松,坚持规范采购。根据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切实发挥财政监管主体责任,紧盯关键环节,把好“关口”。在每年政府采购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规避采购、采购结果“贵、慢、差”、采购代理机构违法违规等问题;对查出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纠正,认真整改;对存在规避采购、采购结果“贵、慢、差”等问题的,加大通报力度,切实解决逃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行为,使政府采购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三、抓住规章制度不放松,坚持标本兼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民营企业实行无差别待遇,严禁限制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促进财政部门履职法治化、透明化。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在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中品目的产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要求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环保条件,以及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发挥了政府机构节能表率作用,积极推进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政府采购的节能环保政策功能,确保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工作落到实处,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政策。(采购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