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28日,洛阳市政府发布《中原节能环保产业园支持政策》。政策从经营、产权、人才等多方面提出了具体支持举措。具体包括:经营奖励。自新企业入驻节能环保产业园工商注册之日起,前三年按照企业营业收入的2%、1.5%、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当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第四年至第五年按照企业营业收入的0.8%、0.6%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当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产权支持。产业园所建配套及
【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28日,洛阳市政府发布《中原节能环保产业园支持政策》。政策从经营、产权、人才等多方面提出了具体支持举措。具体包括:经营奖励。自新企业入驻节能环保产业园工商注册之日起,前三年按照企业营业收入的2%、1.5%、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当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第四年至第五年按照企业营业收入的0.8%、0.6%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当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产权支持。产业园所建配套及生产车间,可按层、套、间办理独立的不动产权证。人才支持。积极落实国家、省、市人才相关政策,为入园企业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科技研发人才、技术领军人才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企业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上年度在洛阳市形成工资收入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按照上年度工资收入的7%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政策奖补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入园企业新建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管理。统筹利用国家、省、市产业转型升级各项奖补政策,支持园区内企业申报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省先进制造业专项和市技术改造、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等资金。对园区内企业实施“三大改造”、建立研发平台等所获省、市政策奖补资金,由偃师区财政按10%配套,单项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中原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域,四至范围为:东至偃师区东环路、西至商汤大道(原310国道)、南至景山大道(原南环路)、北至滨河南路,总面积368.17公顷(5523亩)。适用对象:工商、税务注册地均在中原节能环保产业园范围内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其经营范围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的节能环保产业目录,或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相关内容。重点围绕科技研发、设备制造、运营维护等节能环保产业链关键环节进行引导和支持。企业要同时满足《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推进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豫集聚办〔2020〕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43号)和《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洛发〔2020〕11号)等文件中关于产业发展方向的相关要求。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