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来,引起极大关注。根据友绿智库搜集到的资料,目前已经有十八个地区发布了各自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或者《“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自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来,引起极大关注。根据友绿智库搜集到的资料,目前已经有十八个地区发布了各自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或者《“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每个地区的重点发展方向和目标要求各有不同。
绿色为已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地区
《方案》回顾
1月24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部署十大重点工程,包括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
《方案》对“十四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为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方案》主要目标
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目标要求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方面,《方案》提出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加快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为重点,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
友绿智库围绕主要目标和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两个重点进行了汇总对比,与建筑业房地产领域同仁分享。
各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主要目标
宁夏 9月
到2025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5%,力争达到17%,能源消费总量将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提出组织实施十大节能减排重点任务。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推进银川市、石嘴山市“无废城市”建设,支持银川市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推动工业余热、电厂余热、太阳能、地热能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加大城市燃气、供热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力度,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争取国家试点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县级以上城市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新建公共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达到50%以上。
浙江8月29日
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到202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比2020年下降5%左右、控制在1.24亿吨左右,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5.50万吨、4.76万吨、5.43万吨、0.36万吨。
城镇建筑节能提升工程。全面贯彻城镇建筑绿色低碳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管理的理念,推进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低能耗建筑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开展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更新升级制冷技术和设备,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设计节能率提升至75%以上,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友绿智库注意到,浙江的方案中,已经明确要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低能耗建筑标准,并且到2025年,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设计节能率提升至75%以上。
湖南8月24日
到2025年,全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13.04万吨、0.89万吨、5.04万吨、2.38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
主要目标: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筑能效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
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和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建设。在全面执行65%
建筑节能标准的基础上,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规模化应用。实施绿色高效采暖制冷行动,以公共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为重点,大幅提升制冷能效水平。
吉林8月22日
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十四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达到5.41万吨、0.16万吨、3.19万吨、1.03万吨。节能减排政策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实施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低碳城市、“无废城市”试点示范,探索推动韧性城市建设。完善吉林省超低能耗工程建设标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作。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持续实施既有建筑和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冬季清洁取暖,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因地制宜加强工业余热和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应用。积极实施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大幅提高。
河南8月8日
到202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以上,能源消费总量合理增长,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8.38万吨、0.49万吨、11.68万吨、4.57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韧性城市和“无废城市”建设。加快修订我省建筑节能相关标准,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鼓励各地探索发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推动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积极推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落实《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动清洁取暖,加快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为重点,更新升级制冷技术和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全省新增海绵城市达标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全省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建成一批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
四川7月21日
“十四五”时期,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14.92万吨、0.79万吨、5.95万吨、2.53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
城镇绿色节能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开展先进绿色低碳建筑技术示范应用,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高能效热泵等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为重点,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
安徽7月5日
到202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力争下降14.5%。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累计达到13.67万吨、0.69万吨、8.3万吨、3.07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力争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基本建成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实施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引导各地因地制宜推广热泵、燃气、地热等清洁低碳取暖方式。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超过30%。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甘肃6月29日
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累积下降12.5%,“十四五”期间年均下降2.6%,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2.27万吨、0.03万吨、1.84万吨、0.70万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逐步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达到国家要求,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
推动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布局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大低碳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力度,积极申请创建韧性城市、“无废城市”、零碳城市。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强化节能降碳要求,提升新建建筑绿色低碳准入标准。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有序推动清洁取暖,大力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发展,有序推动整县(市、区)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加快工业余热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建设,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探索发展零碳建筑。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换热站、道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
辽宁6月25日
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8.92万吨、0.11万吨、7.96万吨和3.27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推进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动清洁取暖,加快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为重点,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10%。
云南6月9日
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以上,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5.16万吨、0.33万吨、1.28万吨、0.83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稳步提升,确保如期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倡导城镇建设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统筹推进城市道路、供水、电力、环卫等基础设施绿色建设和绿色运行管理。鼓励开展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无废城市”、“低碳/零碳城市”建设。稳步实施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制冷系统和冷链物流为重点,全面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推进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
福建6月8日
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较2020年分别完成6.86万吨、0.51万吨、1.1万吨、1.52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统筹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推行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持续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提升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水平,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加大零碳建筑的开发和应用,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为重点,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
内蒙古6月6日
到2025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10%以上。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明显提升,重点行业能效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由粗放高碳型向绿色低碳型转变、由分散低效型向集约高效型转变取得显著成效。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倡导绿色规划设计理念,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等示范项目。在城镇建筑中推广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应用。组织实施中央空调、数据中心、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绿色改造重点示范工程,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推动清洁取暖、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争取国家试点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完成10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从单体、组团向小区化、区域化发展;培育低碳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各1—2个示范试点。
江西6月6日
到202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力争达到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2.73万吨、1.41万吨、8.41万吨、0.55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新突破。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推动低碳城市、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无废城市”创建,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制度,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推动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为重点,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推进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管网分区计量,提升管网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力争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山东(征求意见稿) 6月1日
到2025 年,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 年下降14.5%的基本目标,力争完成下降15.5%的激励目标,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合理区间;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19.01 万吨、0.76 万吨、15.07 万吨、9.52 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行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积极发展星级绿色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5亿平方米。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00 万平方米。落实国家绿色高效制冷行动要求,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全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提高工业余热供暖占比,因地制宜实施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采暖方式,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2025 年年底前,清洁取暖率提高到80%以上,工业余热利用量新增1.65 亿平方米以上。
重庆(征求意见稿)5月26日
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力争达到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4.32万吨、0.18万吨、3.68万吨、1.06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
1.实施城镇绿色建造。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工业化。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
2.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分阶段、分类型提高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培育一批基于整体解决方案的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推动商场、医院、学校、酒店和机关办公建筑等既有公共建筑由单一型的节能改造向综合型的绿色化改造转变。深入推进数据中心、各类园区及冷链物流等领域制冷改造示范工程。到2025年,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持续推进建筑用能清洁化。推进城镇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应用太阳能光伏,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新增可再生能能源建筑应用面积500万平方米。
天津5月10日
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6万吨、0.04万吨、2.08万吨、0.99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科学合理制定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职住平衡,推动城市多中心、组团式发展。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增强城乡气候韧性,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加快编制本市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扎实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建设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小屋等示范项目。将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推动清洁供热,推进余热暖民项目。组织实施中央空调节能改造、数据中心制冷系统能效提升、园区制冷改造和冷链物流绿色改造等重点示范工程,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1至2个绿色生态城区,中心城区和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基本建成“无废城市”。
河北3月26日
到2025年,全省重点地区和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煤炭消费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4.5%和1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国家下达的16.64万吨、0.57万吨、14.05万吨和5.64万吨目标。节能减排政策制度日趋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经济和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大力推进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升级改造。深化雄安新区“无废城市”试点,在各设区的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实施近零能耗建筑推广工程,鼓励发展零碳建筑。因地制宜应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解决建筑采暖用能需求。加强用能基础设施与互联网、5G等信息基础设施的融合与升级改造,服务智能工厂、智能小区、智能楼宇、智能家居创建。强化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5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达30%以上,城镇民用建筑全面推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城镇基本实现清洁取暖。
黑龙江3月30日
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7.14万吨、0.2万吨、5.02万吨、0.74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强化绿色施工管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支持哈尔滨市申建国家“无废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鼓励低碳和近零能耗建筑技术应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2000年以前非节能建筑“应改尽改”,加快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发展,积极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因地制宜推动清洁取暖和智慧供暖,实施清洁燃煤、煤改电、煤改气以及生物质、地热能、太阳能、风能、工业余热等供暖方式。落实国家绿色高效制冷行动要求,提升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领域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省清洁取暖率提高到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