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1月3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5.5%以
记者 范佳
11月3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5.5%以上并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合理区间;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19.01万吨、0.76万吨、15.07万吨、9.52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方案明确十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工程。严格能效约束,以“两高”行业为重点,推广高效节能电机、能源梯级利用、流程再造等设备技术工艺,深入推进节能改造。实施玻璃、陶瓷、铸造、铁合金、有色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2023年年底前完成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行业工业革新,实施涂装类、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进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7%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到2025年,“两高”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园区节能环保水平提升工程。启动“十四五”新一轮园区循环化改造,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沿黄重点地区拟建的工业项目一律按要求进入合规工业园区。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逐步推进工业园区纳管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控、统一调度”,对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鼓励化工园区等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2025年年底前,生态工业园区比例力争达到工业园区的50%以上。支持园区争创国家级节能环保示范园区。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发展,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行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积极发展星级绿色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5亿平方米。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落实国家绿色高效制冷行动要求,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全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提高工业余热供暖占比,因地制宜实施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采暖方式,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2025年年底前,清洁取暖率提高到80%以上,工业余热利用量新增1.5亿平方米以上。
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积极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运“公转铁”“公转水”,到2025年,全省公路货运量占比较2020年下降3个百分点。加强多式联运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充分发挥企业联盟作用,建立多式联运发展省域间合作机制,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作。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2025年年底前,完成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国家下达任务,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货车占比达到30%以上。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共汽车(除应急救援车辆外)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辆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比例不低于80%。加强船舶清洁能源动力推广应用,鼓励提前淘汰高污染、高耗能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建成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100座,全省主要港口90%以上符合条件的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提升逆向物流发展水平。鼓励电商企业建立实施绿色采购制度,全面禁止使用超标劣质包装袋,加大快递包装减量和循环利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力度。
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因地制宜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全面实施节水、减肥、控药一体推进、综合治理工程。整县推进畜禽粪污、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到2025年,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下降6%左右,单位农作物种植面积化学农药使用量下降10%左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左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工程,完成现有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到2025年,全省55%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
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中央空调、数据中心等节能改造,加大合同能源管理“章丘模式”推广应用力度,鼓励采用能源托管等服务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机关配备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一律配备新能源车辆,各市参照省级机关配备要求配备新能源汽车。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人均用水量下降6%、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省直机关争取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积极争创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推动煤炭清洁高效生产和洗选,抓好电力等主要用煤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坚持“先立后破”,统筹电力热力供应衔接,基本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30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低效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大力推动光伏、风电、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发展和储能设施建设,积极安全有序开发利用核能,增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实施“外电入鲁”提质增效行动,不断提高省外来电规模和绿电比例。到2025年,全省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外电入鲁”规模达到1500亿千瓦时以上、力争达到1700亿千瓦时,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3%左右。
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持续扎实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到2025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9%以内。划定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分区,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统筹考虑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特征,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以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为重点,划分农业面源污染优先控制单元,开展黄河流域(山东段)总氮污染溯源分析与专项整治。推动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污染治理,长平滩区6条重要入黄支流力争建成“一河口一湿地”。到2023年,完成黄河流域25个县(市、区)6037个排污口整治。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以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建立完善源头替代、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加大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推广使用力度,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执行VOCs行业和产品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推动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推广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对易挥发有机液体储罐实施改造。加强油船和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2022年年底前,万吨级以上原油、成品油码头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到2025年,各市实施30个以上替代试点项目,全省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和15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下降20%。
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统筹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布局,鼓励建设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多位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科学推进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行动,推行污泥无害化处置,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省新建改造修复城区污水管网5000公里,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00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95%以上,实现“两个清零、一个提标”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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