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促进地方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近日,生态环境部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以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核实查处情况,公布了2018年第一季度158家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和处罚整改情况,我省三家企业也在其中。
为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促进地方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近日,生态环境部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以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核实查处情况,公布了2018年第一季度158家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和处罚整改情况,我省三家企业也在其中。
记者看到,这三家单位分别是联熹(永新)水务有限公司、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上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抚北工业污水处理厂。
生态环境部此次公布的信息显示,针对企业问题,永新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任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尽快完成设施的调试和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约谈了企业负责人。企业则对原有设施和工艺进行了提升改造,增加曝气池,将SBR池改造成水解酸化池,工艺后端增加深度处理,增加芬顿氧化和活性炭吸附,但目前尚未完成整改。上高县环保局也下达了《责任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排污行为并认真查找外排废水超标的原因,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同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40万元,已执行到位。企业方面,已经进行了技术改造及增添深度处理设施,3月底整改完成,并于4月4日起达标排放。临川区环保局和抚州市环保局分别对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抚北工业污水处理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10万元和30万元。企业则在污水治理设施二沉池出水后增加了一套絮凝脱色+机械过滤(石英砂滤罐)+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并于2月9日起达标排放。(记者陈璋)